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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开年报
2017-2018学年度山东艺术学院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2018-10-31 1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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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教办厅20173号)精神,严格落实《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和《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教办函2014〕23号),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全面落实高校信息公开清单做好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教办厅函201741号)和《山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山东省教育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的通知》(鲁教厅办字201722号)要求,根据山东艺术学院2017-2018学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执行情况,现编制2017-2018学年度山东艺术学院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信息公开工作的新做法新举措、主要经验、问题和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清单事项公开情况表八个部分。本学年度报告中统计数据的时间为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

一、概述

2017—2018学年度,我校认真贯彻落实《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和《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将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保障师生员工、社会公众、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学校信息、提高学校工作透明度、监督学校依法履行职责的重要举措。一年来,我校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和山东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的要求,完善公开机制,深化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加强监督检查,扎实推进了信息公开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信息公开工作体制

学校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在学校党委和行政的领导下,定期召开信息公开工作专题推进会,明确各职能部门信息公开的内容、负责人和具体工作人员,全校上下形成了由党委行政统一领导、校长办公室牵头联络、各职能部门各负其责、有关部门协调监督的工作体制和格局,保证了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有条不紊地深入推进。

(二)加大工作力度,增强信息公开针对性

学校结合实际,注重实效,加大检查力度,明确了凡涉及师生切身利益的事项,如职称评定、学生评优、各项收费等,都通过学校网页信息公开栏目、校长信箱、校内公告栏、海报栏、校园电子屏幕、会议、文件等适当的途径与方式公开,并进一步加强了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监督。

(三)严格保密审查,认真做好保密工作

学校在认真贯彻执行信息公开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的同时,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教育部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规范(试行)》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的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准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指导思想,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既做到防止不断扩大公开范围保障师生与公民的知情权,又重视防止失泄密事件的发生,对拟公开信息从严审核,确保公开的信息不涉密,涉密的信息不公开。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基本信息公开情况

基本信息类别要求的公开事项均已公开。办学基本情况、学校章程及制订的各类规章制度、学校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及重点工作安排、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已成为常态化公开事项。

(二)招生考试信息公开情况

积极推进招生工作改革,完善优化了程序环节,增加了招考过程透明度,在全国艺术院校宣传影响力排第6位,连续两年实现零投诉。招收本科生2101名、专科生700名,硕士研究生由2016年的240名扩至2017年的270名。

在教育部招生阳光工程指定平台、学校网站、官方微信微博、以及招生信息专栏上,主动公开本专科生、研究生等的招生章程、招生计划、考试与录取规定、考试成绩查询、录取情况及监督投诉等信息,便于社会公众获取有关招生方面信息的同时,接受公众对招生工作的监督。

本科生招生方面,平均日访问人次过万。此外,招办还通过现场咨询会、电话咨询热线、网络咨询平台等方式为考生与家长提供高考咨询服务。

研究生招生方面,在网站上已公布研究生招生简章、招生专业目录、复试录取办法;各院(系、所)或学科、专业招收研究生人数;参加研究生复试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拟录取研究生名单等信息。

为保障教育公平,保证招生过程公开透明,招生过程由学校纪委、监察处全程监督,在招生章程、各项招生类型招生简章中均公开了招生监察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三)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公开情况

通过教代会,向全校教职工代表通报了学校2017年财务执行及2018年预算情况,并在学校官网公开《2017年度山东艺术学院决算公开公告》和《2018年度山东艺术学院部门预算公开公告》。2017 年度收 入 总 计 40,346.13 万 元 , 支 出 总 计 39,719.16 万元。与 2016 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 2919.19 万元、4311.13 万元,分别增长 7.80%、12.18%。

(四)人事师资信息公开情况

学校始终重视抓好人才强校战略和人事制度改革。民族音乐学“泰山学者”岗位进行了届满考核并获得“优秀”等级,5名教师获批到国内外访学,推荐7名教师攻读博士学位,新增在职博士、硕士学位教师4名,招聘辅导员9名。出台了《山东艺术学院岗位奖励绩效薪酬管理办法》及补充规定,将原来以课时工作量为依据的津贴分配模式,改变为按照人才培养成本、以岗位实有量、空缺度为依据的绩效薪酬核拨方式,切实解决超课时工作量过高、绩效薪酬发放不均衡、绩效经费总量容易失控等问题。突出职称评审改革的导向作用,教研、科研、艺术实践成果较往年均有大幅增长,评出教师系列正高5人、副高23人、中级15人,思政及其他系列副高5人、中级2人,转系列3人。

(五)教学质量信息公开情况

学校不断强化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2017级本科生全面实施了学分制管理,建立了完善的学分制管理制度。对所有专业进行了摸底统计,为专业整合优化打下了良好基础。与2个高水平应用型培育立项建设专业群负责人签署了责任书,年底开展了年度检查。完善了教学质量监控中心工作流程,加大了教学检查力度。完成了对全部55个实验室资产设备的清查工作,积极推进实验教学场所整合、设备提升及教学实验中心建设。争取中央支持地方建设资金367万、山东省教育专项资金637万,合计1000多万元,用于教学实验中心建设工程。

(六)科研工作信息公开情况

我校省学位委员会确定为2017—2023年博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从全力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引进与培养等多个方面,制定完善了建设规划,力争通过3年的努力达到建设要求。科研平台建设取得新进展,成立了山东艺术学院习近平新时代文艺思想研究中心,音乐文化研究基地获批山东省“十三五”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各类纵向横向科研经费投入,达到了2000多万元。高级别高层次科研立项和奖励成果突出,教师获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立项10项、科研成果奖励4项,在C刊和核心期刊发表论文110余篇,出版学术专著50余部,高水平科研论文和著作数量较往年有了大幅增长。

(七)社会服务信息公开情况

学校不断加大艺术创作实践、服务社会、对外交流的力度。创作的大型民族歌剧《檀香刑》在济南、潍坊、临沂等地先后巡演,入选第三届中国歌剧节并在南京演出,引起强烈反响。成功举办了第四届“界&middot;尚”中国当代陶艺实验作品邀请展、琉光溢彩:博山琉璃艺术创作优秀作品展、“闳美山艺”2017首届毕业演展季系列活动、山东民间舞蹈集《根&middot;源》演出等重要展演活动。圆满承办了4期文化部非遗传承人群培训班、全国艺术硕士美术指导教师优秀作品巡展、山东省青年戏曲音乐创作后备人才培训班等。师生获省部级以上展演比赛奖项43项。师生应邀赴英参加了庆祝中英建交45周年大型文艺晚会、赴德参加了山东-巴伐利亚省州关系35周年庆典活动等重大外事交流活动。学校微信公众号综合影响力,在全国普通高校排名第10位。

(八)民生工程信息公开情况

全年校区功能完善和办学条件提升的工程一直压茬进行。文东校区腾出办公用房11间、面积290平方米全部用于教学,提升改造会议室、接待室7个共计478平方米全部纳入全校共享,改造红楼443平方米作为音乐图书馆用房,改造原图书馆一层512平方米作为老干部活动中心和教职工之家,改造原离退休工作处办公用房450平方米作为学生宿舍,综合楼黑匣子剧场、综合排练厅,红楼公共教室、儒风琴院,信息中心楼形体房,都纳入了公共教学资源共享,实行统一管理。完成了文东校区综合楼、阶梯教室、音乐楼、食堂的改造提升和长清校区学生公寓粉刷等大型维修改造项目20余项。开展了国有资产普查工作,为更好推进校院两级管理和目标责任制管理提供了更加坚实的基础条件。“零发案学院”创建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全年完成总收入4.03亿元,贷款由年初的2.99亿元下降到2.89亿元。

(九)综合改革信息公开情况

学校将内部管理体制机制改革作为综合改革的重点工作。实施了校院两级管理体制改革,给予了二级学院更多的财务管理权、资源配置权;同时要求二级学院进一步深化内部管理改革,实施以“学院—系(部)—教研室(工作室)”为基础的层级管理和目标管理。出台了教学工作水平赋分办法,将教学工作水平纳入了职称评聘体系。积极筹建电影学院。平稳分流安置了中等教育学院教职工。审计处独立设置,建立基础性制度10项,加大了对资金使用、在建工程、交付项目、届满离职等的审计力度。成立了15个二级工会。制定实施了共青团、学生会组织改革方案。

(十)党的建设信息公开情况。

我们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推选我校出席党的十九大代表1名。印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施意见》,出台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实施细则》。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加强处级班子及处级干部年度述职考核、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考核。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印发了《廉政风险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监督管理办法》,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党的各项建设得到了新加强。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2017-2018学年度,学校未收到信息公开的申请。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学校对于广大师生及社会公众的投诉、来电来函咨询工作,均及时向相关领导汇报,在认真研究的基础上,由各职能部门及时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回复。回复及时快速、回复态度认真、回复内容切合实际。进行回复后,根据反应情况切实改进和完善工作。学校通过多种方式积极提供信息公开服务,主动通过新闻媒体与社会公众产生良性互动,受到社会和广大师生的一致好评。同时也提出了一些宝贵建议,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1、加强信息公开宣传力度,使更多师生了解信息公开网及其与学校官网的关系与区别。

2、加快对学校各方面信息更新速度及官方公众平台的信息推送,借助新媒体实现有效、迅速推广。

3、拓宽信息公开渠道,丰富信息公开内涵。

五、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

2017-2018学年度,学校没有因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

六、信息公开工作主要经验、问题和改进措施

在稳步深入推进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同时,学校的信息公开工作仍有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部分单位在公开信息时主动性和时效性不强、程序上不够规范、内容上与《清单》缺乏针对性;目前的信息公开目录还不能完全满足师生员工对信息公开的获取需求;较大部分师生对信息公开工作较为陌生。下一阶段,学校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进一步深化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加强信息工作宣传力度和对二级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优化信息公开网站建设,细化并完善信息公开专栏内容,提升师生群体对信息公开的认知度,提高社会公众对信息获取的效率。

(一)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全面推进信息公开工作

完善二级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加强对机关部处和院系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和对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信息主动公开意识,规范信息公开过程,做到信息实时发布、及时更新。同时,增强部门其他非从事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意识,进一步提升信息工作素养,改变不从事信息公开工作、不具体分管信息公开工作,就对这方面工作不了解、不关心的情况。统一思想,群策群力,一起推进相关工作。此外,通过师生评议、监督检查等措施推动各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落到实处,不断提升学校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

(二)继续深化信息公开内容,创新信息公开工作手段

强化信息公开工作成效依托学校搭建的全方位、多层面的新型信息化宣传服务平台,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的服务渠道和方式方法,提高师生和社会公众对信息公开的关注度和认知度;继续对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关注度高的重点领域信息进行主动公开,并注重已公开信息的质量和公开的时效性。进一步扩充办事指南、便民问答、表格下载等便民服务信息的内容,对便民问答中公开事项进行分类汇总,提高社会公众对信息获取的效率。进一步发挥网上调查、网上征求意见等网上互动功能,对学校重大决策制定进行广泛征求意见,接受师生群众监督。继续优化信息公开网站的平台建设,强化后台技术,切实保障网络信息安全,有效加强信息公开工作成效。

(三)以信息公开工作为抓手,提高职能部门工作效能

以信息公开工作为抓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明确岗位职责,促进工作规程化、责任化、透明化、便捷化,切实提升机关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提高机关工作效能。围绕巩固扩大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把实现和为维护群众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利用已有的网络平台和技术,整合资源,完善管理,切实做好学校“机关一站式”服务,使机关各项管理更加“规范化”,服务更加“人性化”,保障更加“便捷化”。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山东艺术学院

        2018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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