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
 首页 | 学校首页 | 信息公开指南 | 规章制度 | 信息公开年报 | 信息公开清单 

  部门:党委办公室、学院办公室

 地址:长清校区办公楼2020室

 电话:0531-86522012

 邮箱:sydbyb@163.com

  部门: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地址:长清校区办公楼3014室

  电话:0531-86522332

 

  根据纪委保密要求,邮箱不接收信访举报,如有信访举报请拨打电话。

信息公开年报
山东艺术学院2023-2024学年度信息公开报告
2024-10-31 14:09  
[文章下载]


2023-2024学年,山东艺术学院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教办厅20173号)精神,严格落实《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要求,编制2023-2024学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信息公开工作的新做法新举措、主要经验、问题和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七个部分。本学年度报告时间为20239月1日至20248月31日。

一、概述

2023—2024学年度,山东艺术学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及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和《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要求,坚持将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保障师生员工、社会公众、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学校信息、提高学校工作透明度、监督学校依法履行职责的重要举措,完善公开机制,深化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加强监督检查,扎实推进了信息公开工作。现将本学年度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学校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坚持将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推进依法治校、促进民主办学、履行服务职能、实现社会监督的重要途径。全校上下形成了由党委行政统一领导、学院办公室牵头联络、各职能部门各负其责、有关部门协调监督的工作体制和格局,保证了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有条不紊地深入推进。

(二)加大工作力度,落实清单内容。学校结合实际,明确了凡涉及师生切身利益的事项,如职称评定、学生评优、各项收费等,都通过学校网页信息公开栏目、校长信箱、校内公告栏、海报栏、校园电子屏幕、会议、文件等适当的途径与方式公开,并进一步加大了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力度,确保信息公开实效。

(三)严格保密审查,确保依法合规。学校在认真贯彻执行信息公开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的同时,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教育部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规范(试行)》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的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准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指导思想,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既做到保障师生与公民的知情权,又重视防止失泄密事件的发生,对拟公开信息从严审核,确保公开的信息不涉密,涉密的信息不公开。

(四)加强平台建设,提高信息公开质量。充分利用学校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网及各部门网站等传统信息发布平台,及时发布学校章程、学校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学校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学校招生计划、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招聘信息等重要内容;不断发掘新的信息公开载体,借助微信公众号、视频号,央视频号、山东教育发布等新媒体平台形成了层次丰富、覆盖面广、互为补充的公开体系,实现了信息的多渠道发布和共享。

二、主动公开情况

2023-2024学年度学校官方网站主页发布“山艺要闻”374篇,“校园传真”247篇,“文化学术”35篇,“媒体山艺”277篇,“理论视窗”56篇。建设“服务和融入黄河重大国家战略专题网站”专题网站,共发文21篇。学校官方微信公众平台共发布推送390篇,总计阅读量累计257.45万次,关注粉丝数从150736人增长至158148人。学校官方微信视频号、央视频号、山东教育发布、头条号、百家号、海报号、澎湃号、壹点号、光明号、强国号等新媒体平台共发布信息1025条,阅读量累计1510万余次。《山东艺术学院报》共出版25期(共100版),对学校迎新、教师节、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等重大活动,以及干事创业先进集体、“四有”好老师、“十佳教育工作者”等先进典型事迹进行了专版深度报道。

(一)基本信息公开情况

基本信息类别要求的公开事项均已公开。包括学校基本简介、领导信息、机构设置、学校章程及制订的各类规章制度、学校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及重点工作安排、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等常态化公开事项。

基本信息链接:

https://open.sdca.edu.cn/xxgkqd/jbxx.htm

(二)招生考试信息公开情况

本科招生方面,在教育部招生阳光工程指定平台、学校网站、官方微信以及招生信息专栏上,主动公开本科生招生信息,畅通社会监督举报渠道,做到高校招生信息“十公开”,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充分利用各种有效途径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按照教育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院相关要求及时公布招生办法。一是公开艺术专业考试信息,通过《山东艺术学院2024年校考专业招生简章》和《山东艺术学院2024年本科招生计划》等向社会公开学校概况、招生专业、招生计划、考试内容、考试方式及时间安排、校考成绩查询办法等内容。二是公开各专业录取信息,通过《山东艺术学院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等向社会公开各专业详细的录取原则、收费标准等内容,高考录取结束后,第一时间公布本年度各批次各专业录取情况。

研究生招生方面,学校认真贯彻教育部、省教育厅和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文件精神,积极推进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自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学校在研究生招生信息专栏共发布研究生招生考试管理内容41条,主要内容包括2024年招生简章、专业目录、考试大纲、考试公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办法、推免工作章程、复试录取工作实施方案、招生计划分配情况(包括推免和统考)、复试考生名单(包括推免和统考)、复试拟录取名单(包括推免和统考)、调剂公告等信息。

为保障教育公平,在招生章程、各项招生类型招生简章中均公开了招生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招生考试信息链接:

https://open.sdca.edu.cn/xxgkqd/zsksxx.htm

(三)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公开情况

学校通过财务处二级网站等平台,全面公布了省级及以上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学校内部的财务相关文件及其他重要财务资讯,以此规范学校的财务收支活动,并促进学校财务管理的合法合规性。2024年度的省级部门预算以及2023年度的财务决算报告,均按照省级主管部门的规定时间,在学校官方网站上主动向社会大众公开,充分保障了教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及监督权。

在收费管理方面,学校严格执行上级教育、财政及发改委等部门的监管要求,所有收费项目及其标准均依据充分、合理合法。学校及时在财务处二级网站上公布了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及缴费标准,便于学生和家长清晰了解相关收费政策,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在招标采购项目的执行过程中,严格遵循上级部门关于信息公开的相关规定。政府采购意向、招标公告、中标结果及采购合同等关键信息,均在“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及学校官方网站上进行了公示。对于基本建设工程项目,学校通过济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同时在学校网站同步发布)发布了招标相关公告,包括资格预审公告(或代招标公告)、评标结果公示及中标结果公告等,进一步加大了招标采购信息的公开力度,实现了学校采购工作的全面公开化与透明化。

积极推进固定资产在学校内部调剂共享,鼓励跨部门资产调剂和共享共用,提升固定资产使用效益,在固定资产管理平台建立虚拟公物仓,方便进行资产跨部门(学院)调剂。闲置待处置资产上传至山东省教育系统固定资产调剂平台进行公示。学校招标采购项目的履约验收,均在学校资产管理处二级网站形式公布。

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链接:

https://open.sdca.edu.cn/xxgkqd/cwzcjsfxx.htm

(四)人事师资信息公开情况

学校在人才招聘方面,始终坚持“全面、准确、及时”原则,在招聘简章公布、进入考试情况、考察体检人员公示、拟聘人员公示等环节实施全过程上网。在岗位聘用方面,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开展各类岗位的评聘与考核工作,在通知、工作程序、工作进度安排、评审结果、名单公示等环节实施全过程上网。及时公布工作进程与结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提升人事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积极公布与更新人事师资信息,在学校信息公开网站与人事处网站主动公开关于人事工作的制度规定、通知、公示共计24条,充分发挥人事师资信息在优化人力资源配置、激发人力资源潜力、完善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的服务作用。

人事师资信息链接:

https://open.sdca.edu.cn/xxgkqd/rsszxx.htm

(五)教学质量信息公开情况

学校每年度编制《本科教学质量报告》《专业人才培养状况报告》,并向社会公开发布。质量报告从本科教育教学基本情况、师资队伍构成、教学资源配置、专业建设进展、教学改革实施、质量保障体系运行、学生学习成效、存在的问题及改进策略等方面,对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工作进行全面梳理和总结。人才培养状况报告系统展示学校各专业人才培养的目标定位、规模布局、机制构建、特色优势、质量水平及效益等。两项报告的编制和公开发布,是学校落实信息公开政策的重要举措之一,也是加强高等教育督导评估,推进高等教育教学质量持续监测的关键手段。

教学质量信息链接:

https://open.sdca.edu.cn/xxgkqd/jxzlxx.htm

(六)学生管理信息公开情况

在本年度学生管理服务工作中,对标上级文件精神,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原则,按程序和要求公开各项评优、评先办法及名单公示,各类专项奖、助学金、贷款、困难补助的评选办法及获得者名单公示,勤工助学岗位公告、获得校内岗位人员名单及酬金公示,评审结果在学生工作处网站“公示公告”栏中予以公开公示。在学生工作处网站公开学生管理服务、毕业生就业指导与服务、就业信息与统计、心理健康教育、公寓管理服务、艺术+思政“一站式”学生社区活动开展情况等相关内容。

学生管理信息链接:

https://open.sdca.edu.cn/xxgkqd/xsglfwxx.htm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2023-2024学年度,学校未收到信息公开的申请。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学校对于广大师生及社会公众的投诉、来电来函咨询工作,均按照学校工作流程,向相关领导汇报,在认真研究的基础上,由各职能部门及时以适当的形式回复,并根据反馈情况切实改进和完善工作。学校通过多种方式积极提供信息公开服务,主动通过新闻媒体与社会公众产生良性互动,社会和广大师生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反响良好。

五、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

本年度,学校没有收到有关信息公开的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

六、信息公开工作主要经验、问题和改进措施

学校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完善信息公开相关规章制度、改进信息公开模式、扩大信息公开范围,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大进步,但仍存在部分信息公开不够及时、信息公开内容不全面、公众参与度不高等问题。在下一学年的信息公开工作中,学校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制度建设与落实。完善信息公开相关的规章制度,明确信息公开的范围、方式、程序和时限,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加强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和检查,确保各项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二)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充分利用官方网站、社交媒体平台、公告栏等多种渠道进行信息公开,提高信息传播的效率和覆盖面。加强信息化建设,通过建设信息公开管理系统等方式,提高信息公开的便捷性和效率。

(三)提高信息公开公众参与度。加强与师生和社会公众的互动和沟通,建立有效的反馈机制,及时回应师生和社会公众的关切和需求以更加开放的态度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提升学校美誉度和影响力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关闭窗口
友情链接:
教育部信息公开网站 | 山东省教育厅信息公开网站 | 党委办公室、学院办公室 | 校友网


版权所有 © 山东艺术学院   地址:济南市文化东路91号    邮编:250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