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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告
山东艺术学院2022-2023学年度信息公开报告
2023-10-26 1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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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教办厅20173号)精神,严格落实《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要求,山东艺术学院依据2021-2022学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执行情况,现编制2022-2023学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信息公开工作的新做法新举措、主要经验、问题和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七个部分。本学年度报告时间为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

一、概述

2022—2023学年度,我校认真贯彻落实《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和《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要求,将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保障师生员工、社会公众、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学校信息、提高学校工作透明度、监督学校依法履行职责的重要举措。一年来,学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及省教育厅相关工作要求,完善公开机制,深化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加强监督检查,扎实推进了信息公开工作。现将本学年度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学校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坚持将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推进依法治校、促进民主办学、履行服务职能、实现社会监督的重要途径。全校上下形成了由党委行政统一领导、学院办公室牵头联络、各职能部门各负其责、有关部门协调监督的工作体制和格局,保证了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有条不紊地深入推进。

(二)加大工作力度,落实清单内容。学校结合实际,明确了凡涉及师生切身利益的事项,如职称评定、学生评优、各项收费等,都通过学校网页信息公开栏目、校长信箱、校内公告栏、海报栏、校园电子屏幕、会议、文件等适当的途径与方式公开,并进一步加大了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力度,确保信息公开实效。

(三)严格保密审查,确保依法合规。学校在认真贯彻执行信息公开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的同时,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教育部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规范(试行)》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的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准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指导思想,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既做到保障师生与公民的知情权,又重视防止失泄密事件的发生,对拟公开信息从严审核,确保公开的信息不涉密,涉密的信息不公开。

二、主动公开情况

2022-2023学年度学校官方网站主页发布“山艺要闻”339篇,“校园传真”185篇,“文化学术”37篇,“媒体山艺”317篇,“理论视窗”51篇。建设“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专题网站”“服务、融入黄河重大国家战略专题网站”等专题网站3个,及时发布相关信息合计1369条。学校官方微信公众平台共发布推送384篇,总计阅读量累计200万余次,关注粉丝数从127039人增长至150736人。学校官方微信视频号、央视频号、头条号、百家号、海报号、澎湃号、壹点号、光明号、强国号等新媒体平台共发布信息3001条,阅读量累计7191.82万余次。《山东艺术学院报》共出版25期(共100版),对学校艺考、迎新、教师节、建校65周年美术作品展等重大活动,以及干事创业先进集体、“四有”好老师、干事创业先进个人等先进典型事迹进行了专版深度报道。

(一)基本信息公开情况

基本信息类别要求的公开事项均已公开。办学基本情况、学校章程及制订的各类规章制度、学校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及重点工作安排、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已成为常态化公开事项。

基本信息链接:

https://open.sdca.edu.cn/xxgkqd/jbxx.htm

(二)招生考试信息公开情况

在教育部招生阳光工程指定平台、学校网站、官方微信、以及招生信息专栏上,主动公开本科生招生信息,畅通社会监督举报渠道,做到高校招生信息“十公开”,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

本科生招生方面,充分利用各种有效途径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按照教育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院相关要求及时公布招生办法。一是公开艺术专业考试信息,通过《山东艺术学院2023年招生简章》等向社会公开学校概况、招生专业、招生计划、考试内容、考试方式及时间安排、校考成绩查询办法等内容。二是公开各专业录取信息,通过《山东艺术学院2023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等向社会公开各专业详细的录取原则、收费标准等内容,高考录取结束后,第一时间公布本年度各批次各专业录取情况。研究生招生方面,为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监督和管理,进一步规范招生录取工作,学校认真贯彻教育部、省教育厅和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文件精神,积极推进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自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学校在研究生招生信息专栏共发布研究生招生考试管理内容38条,主要内容包括2023年招生简章、专业目录、考试大纲、考试公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办法、推免工作章程、复试录取工作实施方案、招生计划分配情况、复试考生名单、复试拟录取名单、调剂公告等信息。

为保障教育公平,保证招生过程公开透明,招生过程由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全程监督,在招生章程、各项招生类型招生简章中均公开了招生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招生考试信息链接:

https://open.sdca.edu.cn/xxgkqd/zsksxx.htm

(三)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公开情况

省级以上及学校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其它有关财务文件,通过财务处二级网站等形式公布,充分保障师生的知情权和监督权,规范学校财务收支行为,推动学校依法理财。2023年省级部门预算、2022年财务决算按照省主管部门要求时间公开,通过学校网站主动向社会公开,充分保障了教职工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加强收费管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有理有据。收费管理工作在省教育厅、财政厅、发改委等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下有序进行,严格按照收费依据制定收费标准,将学校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和缴费标准在财务处二级网站及时公开,方便学生和家长了解收费政策,接受社会的监督。

招标采购项目严格按照上级有关信息公开规定执行,政府采购意向、招标公告、中标结果、采购合同等均在“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及学校网站进行公示。基本建设工程项目通过济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学校网站同步发布)招标相关公告,包含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评标结果公示及中标结果公告。加大招采信息公开力度,实现学校采购工作公开化、透明化。

积极推进固定资产在学校内部调剂共享,鼓励跨部门资产调剂和共享共用,提升固定资产使用效益。资产共享共用方式多样,闲置待处置资产上传至山东省教育系统固定资产调剂平台,在固定资产管理平台建立虚拟公物仓,方便进行资产跨部门(学院)调剂。摄像机、录像机等设备统一存放,各二级学院通过教务处调度使用。学校实验室及大型设备按照《山东艺术学院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山东艺术学院3D打印实验室开放共享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等制度的规定进行开放共享。

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链接:

https://open.sdca.edu.cn/xxgkqd/cwzcjsfxx.htm

(四)人事师资信息公开情况

学校在人才招聘方面,始终坚持“全面、准确、及时”原则,在招聘简章公布、进入笔面试情况、考察体检人员公示、拟聘人员公示等环节实施全过程上网。在岗位聘用方面,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开展各类岗位的评聘与考核工作,在通知、工作程序、工作进度安排、评审结果、名单公示等环节实施全过程上网。及时公布工作进程与结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提升人事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积极公布与更新人事师资信息,在学校信息公开网站与人事处网站主动公开关于人事工作的制度规定、通知、公示共计37条,充分发挥人事师资信息在优化人力资源配置、激发人力资源潜力、完善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的服务作用。

人事师资信息链接:

https://open.sdca.edu.cn/xxgkqd/rsszxx.htm

(五)教学质量信息公开情况

学校健全校内质量保障体系,开展本科教育教学质量常态监测,向社会公开发布《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和《专业人才培养状况报告》。围绕报告的编制,学校全面总结本科教育教学情况,健全立德树人落实机制,确保本科教育教学核心地位;通过报告的发布,加强与社会的沟通交流和信息反馈,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特别是用人单位的意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切实改进工作,增强专业人才培养的社会适应性,努力办人民满意的高等教育。

教学质量信息链接:

https://open.sdca.edu.cn/xxgkqd/jxzlxx.htm

(六)学生管理信息公开情况

在本年度学生管理服务工作中,对标上级文件精神,各类文件制度制定和修订均按照规范程序执行。各项评奖评优、评先办法及名单,各类奖、助学金、困难补助的评选办法及获得者名单公示等,均严格按照评审程序、严守评审纪律,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原则,评审结果在学生工作处网站“公示公告”栏中予以公开公示。学生管理、学校就业创业工作动态、心理健康、公寓管理、艺术+思政“一站式”学生社区活动开展情况等内容均在学生工作处网站公开发布。

学生管理信息链接:

https://open.sdca.edu.cn/xxgkqd/xsglfwxx.htm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2021-2022学年度,学校未收到信息公开的申请。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学校对于广大师生及社会公众的投诉、来电来函咨询工作,均及时向相关领导汇报,在认真研究的基础上,由各职能部门及时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回复回复及时快速、回复态度认真、回复内容切合实际。进行回复后,根据反馈情况切实改进和完善工作。学校通过多种方式积极提供信息公开服务,主动通过新闻媒体与社会公众产生良性互动,受到社会和广大师生的一致好评。

五、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

2022-2023学年,学校没有收到有关信息公开的举报、 复议、诉讼的情况。

六、信息公开工作主要经验问题和改进措施

学校通过学校网站、校报、微博、微信等形式对应予公开内容进行了及时有效公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大进步,但仍存在薄弱环节,如:对信息公开的重视程度不够统一,个别部门在公开信息时主动性不强、程序上不够规范;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的精细化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在下一学年的信息公开工作中,学校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强化信息公开意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对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信息公开的决策部署和教育部推进信息公开的总体安排,加强信息公开的宣传引导,提升学校各单位、各部门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思想认识,增信息公开的积极性、主动性。

(二)提高信息公开质量。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准确公开法定内容并及时更新。由党委办公室(学院办公室)专人负责信息公开网站的建设和维护,按规定发布需公开的信息,实时更新维护,确保公开内容充实、分类规范准确、更新及时有效。进一步加强对各项重要规章制度,特别是涉及师生切身利益的重要信息的宣讲,使广大师生对出台的新政策及时掌握、全面了解,推动各项工作的落实和执行。

(三)加强信息公开管理。加大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注重信息公开内容的实质性,除按照规定要求发布常信息之外,更充分了广大师生和社会需求,主动回应师生关切,以更加开放的态度、专业精神、新颖的形式推进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全面提升学校美誉度和影响力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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